天台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中部,台州市北部,东连宁海、三门两县,西接磐安县,南邻仙居县与临海市,北界新昌县。总面积1432.1平方公里。县境属浙东丘陵山区,山丘占82.3%,耕地占13.7%,溪流山塘占4%。四季分明,温暖湿润,气候宜人。水资源年平均总量12.37亿立方米,水质良好。矿藏有金、银、铜、铅、锌等20种。天台以佛宗道源、山水神秀著称。南朝陈太建七年(575),高僧智率徒入山,在佛陇山南建草庵说法,先后22年,创佛教天台宗,传至日本、朝鲜。国清寺成为佛教天台宗的祖庭。唐、宋时,高道司马承祯和邑人张伯端先后居山隐修,桐柏宫成为道教南宗祖庭。赤城山玉京洞为道教第六大洞天。天台又是山水画家项容、高僧道济(济公)、植物学家陈咏、文史学者徐一夔、旅游文学家齐周华、史地学家齐召南的故乡,名诗人寒山子的隐居地。石梁雪瀑、华顶归云、桃源春晓等“天台八景”以及天姥山万马渡等胜景名闻遐迩。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天台山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